多年来,福建省委、省政府始终将教育摆在优先发展位置,作为公共财政支出重点领域,全力确保教育经费“三个增长”。1999年至2008年,全省各级财政支出的预算内教育经费总量达1380亿元,占财政支出比例平均达24.1%。
在义务教育方面,建立和完善财政经费保障机制,统一了城乡生均公用经费基本定额标准,实现了全省范围内的免费教育,88.2%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公办中小学免费就读,完成了21.8亿元的债务化解任务,建立起了中小学校舍维修长效机制。
在高等教育方面,1999年至2009年投入162亿元,年均增长21.2%。每年安排专项资金2亿元支持9所重点高校建设和重点学科建设。投入经费2.6亿元,组织实施了“高校服务海西六大工程”。
在职业教育方面,2006年,制定了公办职业院校生均经费标准,设立并逐年增加职业教育专项资金。2009年,省级财政预算安排专项经费1.7亿元,加强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
在教师队伍建设方面,2008年,省政府出台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意见,启动了基础教育、中职教育学校教师津补贴和绩效工资改革,省级财政从当年新增收入中拿出近一半资金约12亿元,用于绩效工资改革补助,实现了县域内教师同等待遇,统一了城乡中小学教师编制标准。
在教育惠民方面,坚持在每年为民办实事总盘子中优先安排教育项目,建立起从义务教育到高等教育完整的助学体系,相继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实行生活费补助,对中等职业学校一、二年级学生100%发放助学金,对中职学校涉农专业及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实施免学费政策,惠及广大人民群众。
教育投入的持续增长,有效保障了教育事业持续快速发展。目前,全省幼儿园入园率达90.5%;已有70%的县(市、区)实现了高水平、高质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目标;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80.2%,比2000年提高39.8个百分点;高等教育毛入学率比2000年提升了15.7个百分点;普通本专科在校生数、在校研究生数分别是2000年的4.61倍、5.65倍。
这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是在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关键时候,党中央、国务院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在会上发表的重要讲话,高瞻远瞩、内容丰富、思想深刻,具有很强的战略性、指导性和针对性,充分体现了中央高度重视教育、优先发展教育的坚定决心,充分体现了中央对办好人民满意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国的战略部署。我们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和教育规划纲要的要求,坚持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进一步实施科教兴省战略和人才强省战略,全面履行政府对教育的责任,确保预算内教育经费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例保持在24%以上,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着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实施城乡义务教育标准化建设,加快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改造薄弱校,继续加大对革命老区、原中央苏区、少数民族地区的投入,切实解决城乡、区域教育资源分布不均衡问题。继续提高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提高保障水平。
二、大力发展职业教育。落实教育费附加不低于30%用于职业教育的规定,逐步实行中职免费教育,对初高中毕业后的学生进行就业前培训,财政给予每生每年3600元补助。以政府投入、校企合作、创办职教集团等多种形式建设实训基地,全面加强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
三、全力实施好教育重点建设工程。推进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计划2009年至2013年,筹措156亿元,完成未达到抗震要求2059万平方米校舍的重建和加固改造。实施特殊教育提升工程,省级财政安排1.2亿元,推进特殊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提高特殊教育学生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到2012年,按不低于普通初中生生均公用经费标准的6倍安排。投入3.5亿元,在全省每个县建设青少年校外体育活动中心。
四、进一步完善高校和中职学校拨款体制改革。逐步提高生均拨款标准,并分层次分学科核定不同系数,向紧缺人才培养专业倾斜,鼓励和引导学校在各自的办学层次和定位上,办出水平、办出特色。
五、多渠道筹措资金。从土地出让收入中安排相应经费用于配套中小学、幼儿园建设,发挥教育基金会等非政府组织作用,鼓励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公民个人捐资助学。
从总体上看,虽然福建省的财力并不宽裕,但历届省委、省政府都格外支持教育事业发展,形成了重视教育、办好教育的传统。我们一定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在新的起点上推动我省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为建设人力资源强省、全面推进海峡两岸经济区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标题为中国教育报所加)
摘自:《中国教育报》2010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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