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j9九游会登录

—— 完善高教治理结构加快现代大学制度建设 ——
周光礼

    【作者单位】华中科技大学教育科学研究院】
    【文章来源】中国高等教育 2009 年第 15、16 期
    周虽旧邦, 其命维新。 作为世界遗存最古老的机构,大学虽经历了无数次艰难的转型之路,但创新一直是推动大学转型的动力源。 从中世纪大学到德国洪堡的柏林大学,从研究型大学到创业型大学,大学总是在与社会的互动中不断地探索和实践新的大学理念,审视和调整自身的组织结构和大学制度。 20 世纪 80 年代以来, 随着全球经济社会的急剧变革, 高等教育领域正在发生深刻而又令人激动的变化:国际化、信息化、大众化与市场化。 这些新的趋势无疑对现有的大学理念、组织结构、体制机制产生巨大影响,也将会给中国大学带来新的机遇和挑战。 创新办学理念,建立现代大学制度正成为世界各国高等教育发展的战略主题。 中国大学应该如何创新办学理念,才能应对国家经济社会转型中的新问题与新挑战? 中国大学应该怎样转型,才能在全球化的知识市场中成长壮大为强有力的竞争者? 这些问题必须引起我们的重视与深思。
    改革:只有经过体制改革才能从根本上解决我国高等教育发展中的深层次问题。
    市场经济体系的初步建立,使中国高度一体的整体社会开始出现结构分化。 改革开放之前的中国是一个社会结构分化程度很低的总体性社会,在这种社会中,国家权力垄断了社会活动中绝大部分资源,社会结构的横向分化程度很低,政治、经济、文化三个中心高度重叠。 教育作为国家的权力与责任,完全由政府举办,计划调控、封闭办学、集中管理。 教育基本被定位为政治上层建筑,处在一个封闭的与市场无涉的领域。
    经过 30 余年的改革开放, 这种总体性社会结构的格局已经被冲破,出现了国家与社会的结构分化。 分化结果产生了三个不同的社会自主性领域:政治领域、经济领域与第三部门。 第三部门是介入政府与企业之间的非政府组织或非企业组织。 在总体性社会中,高等教育与政治高度重叠,高等教育具有意识形态的性质;在结构分化的社会中,高等教育日益获得了一种第三部门的性质。 因为,社会结构的分化使高等教育组织有别于政治组织,大学不再是政府的附属机构。 由于高等教育的非营利传统,大学又有别于经济组织。 高等教育归属于第三部门,市场应当有限介入,政府应当有限干预。
    社会结构的重构导致了高等教育主体的分化,举办者已由过去的政府一统天下分化为政府、企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的多元参与。 在这种背景下,高等教育治理逻辑开始发生转换,开始由政府管制逐步向社会管理过渡。 建立健全高等教育服务的社会管理体系正成为我国高等教育体制改革的新方向。 外在的社会因素必然催生大学内部治理制度变革的需求。 大学内部治理制度变迁面临的关键问题是如何解决处理大学决策者与执行者之间的关系,如何处理大学行政人员、教师和学生三者之间的关系。理顺决策者与执行者之间的关系不能回避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这种制度实际上是一种决策和行政合二为一的体制。 实践证明,只有处理好决策与行政的关系,才能避免权力过于集中,才能为大学治理提供有效制约的制度性保证。 理顺行政人员与教师之间的关系关键在于处理好管理自主权和教学自主权之间的关系。 大学永恒的主题是教学和科研,教师是教学和科研的主体,教师要参与大学的决策和管理机构,行使相应的权利,这是学术发展的必要条件也是学术自由的必要延伸。 学术自由意味着学术问题不能完全用行政命令的方式处理,要由教师自主决定。 唯有这样,才能避免大学治理过分行政化的偏向,使学术管理成为大学的中心。 理顺教师与学生之间的关系也是大学治理制度安排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传统的大学制度中,大学相对于学生处于优位地位,限制了学生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的发挥。 在现代大学制度的设计中,应该给学生学习提供更大的自主选择权,要为他们创造参与决策和管理的机会。 值得一提的是,我国《高等教育法》正式确立了民主参与和民主监督在大学的民主管理中的地位,这是国家法治化、民主化的必然要求。 当前,扩大广大教职工和学生对大学工作的监督是处理好大学行政人员与教师及学生关系的基础, 民主监督机构是大学治理制度不可分割的部分。
    转型:为了有效地提供高等教育服务,政府应转变职能,制定社会管理规则,创建高等教育公共市场。
    在高等教育中引进市场的力量, 是近 30 年来的世界趋势。 政府致力于向市场中相互竞争的个人和自治机构放权,从高等教育领域的部分退出以建立“评估型政府”。 市场力量的引入与评估型政府的兴起,不但促使大学与政府之间关系的重构,使放权成为了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的 主要趋势,而且导致了大学与社会之间关系的重构,使市场的竞争伦理成为了大学制度发展的主要驱动力量。 但是,市场机制的进入只是有限的进入,高等教育对效率的重视不能走向对效率的崇拜。 对效率的崇拜会严重损害高等教育传统和价值, 使高等教育担当的公共目标面临危机。 因为效率至上是建立在这样一种观念的基础上:高等教育是一种个人利益,而不是一项社会福利。 要保护高等教育的核心价值, 要保护公立高校作为一个公共产品而不是市场商品来源的特点,必须把高等教育的公益性作为一种信仰、一种意识形态来对待,守护高等教育公平的理念,实践“高等教育作为一种必要的乌托邦”之精神。
    遵循世界文明的共同轨迹,适应我国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健全政府职责体系,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已成为当前我国政府改革和转型的重要内容。 高等教育服务公共市场的形成需要政府转型,我们需要创新市场经济的政府公共服务体系,提高其效率和效能,保证高等教育质量。 在当代市场经济条件下, 高等教育服务可以由非政府组织来承担实现,不需要政府直接办机构来实现。 作为公益事业,高等教育是政府、社会公众和企业的共同利益,实现这种共同的利益需求,可以通过分工与合作,按照效率效能原则,选择提供者,这些提供者既可以是公立高校,也可以是私立高校,政府应该而且可能由高等教育服务的直接提供者变成高等教育服务的监督者和评估者,以及资源分配方式的规则制定者。 也就是说,高等教育服务的提供者不一定非要政府机构,更多的应该是非政府组织,包括民办非营利性高校和营利性高等教育机构。
    允许公共资金流向传统框架之外的民办机构,是沟通市场与政府的一种方式;但是,在当前中国国情下, 限定公共资金仅仅流向公立系统的高等教育提供者可能具有更大的现实性,这是一个更加真实的公共市场,在这个市场中, 公共物品的提供者仍然是与购买者及资助者分离的。 高等教育服务的提供者就会被启发起来为公共基金而竞争,竞争将带来效率,带来质量。 事实上,近年来我国公立高校通过竞争争夺纵向科研项目和经费就带有公共市场的色彩。 高等教育服务不通过政府机构来直接承担实现,绝不意味着政府不再承担高等教育职责。 高等教育公共市场需要政府。 政府依然存在,只是以不同的方式,只是政府的职能发生了转换,新职能的实现意味着政府提供更多的高等教育服务的支出,更高效率地提高高等教育服务质量。 因此,政府承担的责任更大了而不是更小了,政府的
    职能加强了而不是削弱了。 政府是公共利益的守护者,政府在公共市场中的行为比其作为管理者的成本更高。 因此,政府必须完善社会管理制度,加强对高等教育服务的提供者的监督与控制,以确保高等教育的公益性,维持消费者权利与公民权利的平衡。
    创新:应对变革时代多样化的需求,大学应进行彻底的自我审视和现代化过程,着手建立中国的现代大学制度。
    中国的现代大学制度是基于中国经验而又顺应世界文明的共同轨迹,这种大学制度不同于传统的现代大学制度。传统的现代大学制度是基于传统-现代二元分立的分析框架,其背后蕴涵着西方中心主义的价值理念。 在这种语境下谈现代大学制度的建构, 就是要以西方发达国家的大学作为现代大学的唯一标准。 凡是与西方现代国家大学不一致的理念和实践,都在排斥之列。 在这种理念和实战统治下,西方大学始终处于世界学术的中心, 发展国家的大学始终处于世界学术的边缘。 建立中国的现代大学制度就是要破解西方中心主义的思维定势, 充分重视本土经验和民族大学的传统,强调各国大学的民族特色与创新问题。
    建设中国现代大学制度要树立一种文明对话的思维方式。 根据这种思维方式建设中国现代大学制度,要考虑的是如何从自己的历史经验与教训中学习,并在此基础上形成现代大学制度的中国模式。 其次才是借鉴其他国家大学的发展的经验与理念,如学术自由的精神、竞争的意识以及服务的精神。 一个快速转型的社会要求大多数的社会机构发生深刻的、永久性变化。 虽然面对不断变化着的社会提出的挑战和机遇,我国大学也在努力做出反应,但是绝大多数大学还是在传统的模式内进行线性的改良,而不是大学文化和大学制度的创新。 大学制度的创新需要在多个领域内同时进行, 这些相互作用的领域包括机构文化、使命、财政、组织和管理等。
    首先,最基本的创新问题涉及大学理念和使命。 我国大学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正常运作是因为其独特的角色和使命,即保持悠久的价值和传统,为广泛的社会提供低成本、高质量的教育和服务。 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社会对大学的需求越来越多,尤其终身教育理念的实施与学习化社会的建立,社会需要大学提供更多的创新性和个性化的高等教育服务。 与高等教育需求的快速增长形成巨大反差的是政府对高等教育的资助增长缓慢,高等教育的质量和效率问题日渐凸显,建立高等教育公共市场成为一种富有潜力的选择。 作为资源依赖型组织, 大学需要实施更加复杂的预算和资源配置计划,整个大学的办学模式应作战略性调整。
    第二,组织管理创新。 大学办学模式的调整需要大学的组织结构的创新。 我国大学传统的组织结构是按照科层制组织起来的,这种结构在满足教学工作的需要和维持广泛接受的标准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但是它也是阻碍变化的主要因素。我国大多数的大学仍然依靠命令-交流-控制的等级管理模式,这种模式通过中间管理层来引导和控制整个大学组织内的信息流动。 应该说,这种等级式的组织在一个信息丰富的环境中基本是过时了,因为现代信息技术的各个节点都能进行直接的有活力的交流。 为了提高管理的效率, 大学需要从企业部门吸收一些管理的经验。最重要、最困难的创新是大学文化的变革。 其中,学术职业管理的变革是最重大的变革。 我国大学一直实行教师任命制和事实上的终身制,评价制度和问责制度长期缺位。 教师聘任制度改革的启动是学术职业管理中的一场革命。 它不但使教师与大学的关系契约化,也使教师与社会的公共契约关系彰显出来。
    第三,大学治理模式的创新。 实现大学治理创新的首要前提是大学的办学自主权。 根据第三部门理论,高等教育是一个既不完全受政府干预,又不完全受市场左右的第三部门。 建立在自由人联合体基础之上的第三部门,市场应有限介入,政府应适度监控。 大学作为介入政府与企业之间的一种社会组织,应当拥有广泛的办学自主权。 大学办学自主权的获得意味着市场自由竞争的机制部分引入高等教育体制中,政府在很大程度上放宽对大学的统一管理和控制,通过分权和转变政府职能建立高等教育服务公共市场,把决策和人事等权力下放大学,强调高等教育服务的提供者和高等教育服务的购买者分离,强调高等教育服务的提供者与使用者在高等教育领域中各自的责任和义务,让各种高等教育机构参与竞争,以促进高等教育资源配置的最优化,确保大学的管理效能和教育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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