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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大学公布信息公开事项清单及相关责任单位
2014年12月17日  来源:中国教育新闻网—中国教育报
       本报讯(记者 倪秀)近日,四川大学公布了《四川大学信息公开事项清单及相关责任单位》,明确了该校信息公开的十大类别50条公开事项,同时公布了每个事项的责任单位。“清单和相关责任单位的公布,是让师生和社会公众更快了解需要的信息。”川大校长办公室主任张林说。
       “学校今年的‘蛋糕’怎么切?老师的收入会增加多少?这些我们非常关注的信息都能从‘双代会’上了解。”川大化工学院教授朱家烨说。每年4月,川大都会召开“双代会”——教师代表大会和工会会员代表大会,是师生了解学校规范、发展的重要渠道,也是川大信息公开的一个重要载体。
       朱家烨从2005年开始成为“双代会”代表,每次参会,他最关注的是校长的工作报告和副校长的学校财务报告。师生参与“双代会”除了可以听报告外,还能交提案。朱家烨在2013年提交了关于教授委员会章程修改的提案,很快就得到了回复。“学校这样的态度很重要,给师生提供了一个了解和参与学校事务的平台,是以公开透明的姿态办学。”
       在川大,师生还能列席校务会。每周一次的校务会,学校都会邀请教授代表、统一战线人士代表列席会议,当校务会审议涉及与学生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时,还会邀请学生列席参加。
       今年7月,教育部发布了《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四川大学进一步补充、完善了信息公开范围与内容。特别是在对外公布信息方面,川大即时动态地通过学校信息公开网站、公告栏、qq群、校园贴吧等形式,向师生员工与社会公众通报学校有关发展与建设情况,搭建起形式多样的信息公开网络。
       据统计,2013至2014年度,川大主动公开信息21249项,涉及党政工作、人事管理、教育教学、学术科研、财务管理等方面内容;接到并回复有效网上信箱来信456件,主要涉及人事、教务、招生就业、办学环境等方面。
       在依法治校的发展格局下,高校信息公开更是需要制度护航。张林介绍说,目前,川大已制定了《四川大学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四川大学信息公开指南》、《四川大学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等系列文件,从制度上保障全校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开展。
       “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让信息公开成为常态。”张林说,不规避“雷区”,不回避矛盾,成为川大信息公开工作的准则。今年5月,《四川大学章程》由教育部核准实施,学校对各部门涉及的规章制度和办事流程进行了全面梳理、更新和汇总,并通过学校信息公开网站进行了公开,一张包含百余项“办事流程图”的公开,受到大家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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